你想问的可能是陕西安康龙治民案。1985年,陕西省商洛地区商县杨峪河乡(现商洛市商州区杨峪河镇)王墹村村民龙治民与妻子闫淑霞共同在家中谋害48人,并将尸体埋藏在自家菜地和地窖里。
龙治民身材矮小,外表镇定,丝毫没有嫌犯的气质,但他却是一个心理扭曲的人。他通过各种理由诱骗受害者到家中,半夜起身将他们杀害,并夺取他们的财物。受害者中包括身强力壮和年纪大的女性,以及一些智力有问题的女性。
这起案件在当时引起了极大的轰动,被称为“5·28案件”或“龙治民案件”。经过警方的深入调查,最终揭露了龙治民的罪行,他被判处死刑,并于1985年9月20日被押赴刑场执行枪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