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植牙价格政策主要是为了规范口腔种植医疗服务收费,保障人民群众获得高质量、能负担的缺牙修复服务。以下是相关政策的具体内容:
国家层面
2022 年 9 月 8 日,国家医疗保障局发布《关于开展口腔种植医疗服务收费和耗材价格专项治理的通知》。通知明确三级公立医院单颗常规种植牙医疗服务部分的总价原则上不超过 4500 元,对于符合特定条件的地区或医疗机构,价格放宽比例不超过 20%。同时要求各地坚持公益性原则,降低公立医疗机构种植体植入费、牙冠置入费、植骨手术费等价格,引导民营医疗机构制定合理价格。
珠海地区
- 公立医疗机构
- 实施整合后的口腔种植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省医疗保障局规范整合了广东省口腔种植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将原有的口腔种植类项目整合修订为 15 个主项目,清理废止 15 个不再使用和重复的项目,并将牙种植体植入术和种植即刻修复术项目调整为政府指导价项目,全市公立医疗机构均按此执行。
- 制定口腔种植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最高指导价:珠海市口腔种植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执行政府指导价,三级公立医疗机构的最高指导价有明确规定,二级公立医疗机构最高指导价按三级的 90%、一级公立医疗机构及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最高指导价按三级的 80%、农村卫生站最高指导价按三级的 70%确定,不得上浮,下调不限。其中,珠海市三级公立医疗机构单颗常规种植牙医疗服务价格调控目标为不超过 5200 元,调控总价为不超过 4992 元,包括门诊诊查、生化检验和影像检查、种植体植入、牙冠置入等医疗服务价格的总和,不含种植体和牙冠等。
- 民营医疗机构
- 民营医疗机构口腔种植牙等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定价应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和质价相符的原则,对比本地区公立医疗机构,制定符合市场竞争规律和群众预期的合理价格。
- 承诺响应单颗常规种植牙全流程医疗服务价格调控的民营医疗机构,应按相应等级公立医疗机构的调控目标定价,并公开承诺函。同时,民营医疗机构应主动在明显区域按规定进行价格公示,并公开单颗常规种植全流程价格。参与集采的民营医疗机构还需公开种植体耗材成本价和售出价,不得在标价以外另行加收费用,并保障信息的真实性、及时性和完整性,单颗常规种植牙全流程价格(包括后续价格调整)同步报市医保中心。
对于区域内种植牙集采报量率高、中选产品使用率高、主动承诺接受价格全流程调控、口腔种植费用经济性优势突出、评价排名靠前的民营医疗机构,市医保部门将在官方网站上展示价格和费用情况,为患者就医提供指引;对价格高、采用 “介绍费”“好处费” 买卖客源引流的予以公开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