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不可以
灵活就业欠费一年再交 通常是不可以的 。根据相关政策规定,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是按自然年度进行的,即每年1月至12月为一个自然缴费年度。如果在一个自然年度内某月或者多月欠费了,一旦跨年了,再回头补缴往年欠费,政策是不容许的,因为是个人原因造成欠费的。
也有例外情况。在2021年至2023年三年疫情期间,为了减轻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压力,适当放宽了缴费时间限制。对于当年由于经济压力没有缴费的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在次年的6月底前完成上一年的社保费补缴。
因此,对于一般情况,灵活就业欠费一年后再补缴是不被允许的。但如果是由于特殊原因(如疫情期间)导致的欠费,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补缴。建议咨询当地社保机构或专业社保咨询机构,以获取最准确的政策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