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家庭共济的绑定关系遵循以下原则:
一、绑定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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绑定发起方为职工医保参保人
只有参加职工医保且个人账户有余额的参保人(即主账户人),才能发起绑定操作。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无个人账户,无法作为主账户人。 -
被绑定方为近亲属
可被绑定的亲属范围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被绑定人需已参加基本医疗保险(职工或居民医保均可)。
二、绑定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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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向绑定
主账户人通过医保公共服务平台(如“豫事办”“湘医保”等)主动绑定亲属,被绑定人无需反向操作。例如:职工A绑定父母B,则B可直接使用A的账户余额,但B不能反向绑定A。 -
多对一绑定
同一被绑定人可接受多名职工亲属的共济。例如:父亲可同时被子女、配偶等多个职工账户绑定。 -
一对多绑定
一名职工可绑定多名亲属。例如:职工可同时绑定父母、配偶、子女等。
三、绑定场景举例
- 职工绑定城乡居民亲属:如职工女儿绑定参加居民医保的父亲,父亲就医时可直接使用女儿个人账户支付自费部分。
- 职工绑定职工亲属:如职工配偶双方均有个人账户,可互相绑定实现双向共济。
- 跨地区绑定限制:部分省份要求被绑定人需在本地参保,异地参保亲属暂不支持绑定。
四、绑定流程(以通用步骤为例)
- 主账户人登录医保公共服务平台(APP或小程序);
- 进入“家庭共济”或“账户共济”模块;
- 填写被绑定人身份信息并签署承诺书;
- 提交备案后,系统自动完成绑定。
需注意:若主账户人参保状态变化(如断缴、转移医保关系等),需及时解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