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成为医保定点机构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并准备齐全的申请材料,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申请。以下是详细的申请条件、材料、流程及注意事项。
申请条件
基本条件
- 医疗机构:需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中医诊所备案证》,并在正式运营至少3个月后申请。
- 人员配备:至少有1名取得医师执业证书、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或中医(专长)医师资格证书且第一注册地在该医疗机构的医师。100张床位以上的医疗机构应设内部医保管理部门,安排专职工作人员。
- 信息系统:需具备符合医保协议管理要求的信息系统技术和接口标准,实现与医保信息系统有效对接,并能按要求传送全部就诊人员相关信息。
不予受理的情形
包括以非基本医疗服务为主要执业范围、未执行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制定的医药价格政策、未依法履行行政处罚责任、以不正当手段申请定点、因违法违规被解除协议未满3年等。
申请材料
医疗机构
- 申请表:定点医疗机构申请表。
- 执业许可证: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中医诊所备案证复印件。
- 管理制度:与医保政策对应的内部管理制度和财务制度文本。
- 信息系统:与医保有关的医疗机构信息系统相关材料。
- 分析报告:纳入定点后使用医疗保障基金的预测性分析报告。
零售药店
- 申请表:定点零售药店申请表。
- 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
- 药师证书:执业药师资格证书或药学技术人员相关证书及其劳动合同复印件。
- 管理制度:与医保政策对应的内部管理制度和财务制度文本。
- 信息系统:与医保有关的信息系统相关材料。
申请流程
提交申请
- 申请材料:将准备好的申请材料提交至当地医保局或通过网上办事大厅提交。
- 受理审核:医保局工作人员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若材料不全,会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补充。
- 现场评估:医保局组织评估小组进行现场评估,评估时间不超过3个月。
- 结果公示:评估结果在各统筹区医疗保障局官网或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协议签订
评估合格的医药机构,经过会议研究、结果公示和协商签约,最后纳入医保定点管理。评估结果不合格的医药机构,医保局会告知不合格理由,并提出整改建议。
申请成为医保定点机构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准备齐全的申请材料,并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申请。申请过程中需注意提交的材料和流程要求,确保申请顺利进行。
医保定点机构申请条件
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申请医保定点的医疗机构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
正式运营时间:至少正式运营3个月。
-
人员要求:
- 至少有1名取得医师执业证书、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或中医(专长)医师资格证书且第一注册地在该医疗机构的医师。
- 主要负责人负责医保工作,配备专(兼)职医保管理人员;100张床位以上的医疗机构应设内部医保管理部门,安排专职工作人员。
-
管理制度:具有符合医保协议管理要求的医保管理制度、财务制度、统计信息管理制度、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等。
-
信息系统:具有符合医保协议管理要求的医院信息系统技术和接口标准,实现与医保信息系统有效对接,按要求向医保信息系统传送全部就诊人员相关信息,为参保人员提供直接联网结算。
-
其他条件:遵守法律法规和省级及以上医疗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材料
申请医保定点的医疗机构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 定点医疗机构申请表。
-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中医诊所备案证或军队医疗机构为民服务许可证照复印件。
- 与医保政策对应的内部管理制度和财务制度文本。
- 与医保有关的医疗机构信息系统相关材料。
- 纳入定点后使用医疗保障基金的预测性分析报告。
- 省级医疗保障行政部门按相关规定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申请流程
- 受理审核:向当地医保经办机构提交申请材料,材料齐全的,出具《定点申请受理单》;材料不全的,需在5个工作日内补齐。
- 现场评估:医保经办机构组织评估小组或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现场评估,评估时间不超过3个月。
- 定点签约:评估合格的医疗机构,经过协商谈判后签订医保协议。
医保定点机构申请流程
医保定点机构的申请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一、准备阶段
-
满足基本条件:
- 医疗机构:需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中医诊所备案证》,正式运营至少3个月以上,配备符合条件的医师和医保管理人员,建立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和信息系统,能够与医保信息平台对接。
- 零售药店:需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正式运营至少3个月以上,至少有1名执业药师和2名医保管理人员,建立相关管理制度和信息系统,实现与医保信息系统的对接。
-
准备申请材料:
- 通用材料:包括《营业执照》、《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医保管理人员资格证等。
- 管理制度:需提交与医保政策对应的内部管理制度和财务制度。
- 信息系统:需提供与医保信息平台对接的信息系统资料。
二、申请阶段
-
提交申请:向所在地的医保经办机构提交申请材料。可以通过线上或线下方式进行申请。
- 线上申请:登录当地医保网上服务系统,按照指引填写申请表并上传所需材料。
- 线下申请:前往医保经办机构提交纸质申请材料。
-
受理审核:医保经办机构在收到申请后,会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受理审核。如果材料齐全且符合条件,会出具《定点申请受理单》;如果材料不全,会一次性告知需要补充的内容。
三、评估阶段
- 现场评估:申请受理后,医保经办机构会在3个月内组织评估小组进行现场评估。评估内容包括核查相关证照、人员资质、设施设备、管理制度和信息系统等。
- 评估结果:评估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合格的机构将进入下一步的签约环节,不合格的机构会收到整改通知,并在3个月后重新评估。
四、签约阶段
- 协商签约:评估合格的机构与医保经办机构进行协商谈判,达成一致后签订医保服务协议。
- 公示备案:签约后,医保经办机构会将定点机构的信息向社会公示,并报同级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备案。
医保定点机构申请材料清单
申请医保定点机构需要提交以下材料清单:
-
定点医疗机构申请表:需有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及实际控制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或中医诊所备案证、军队医疗机构为民服务许可证,需在有效期内并加盖单位公章。
-
内部管理制度和财务制度文本:包括医保管理制度、财务制度、统计信息管理制度、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等,需加盖单位公章。
-
信息系统相关材料:与医保有关的信息系统相关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
-
预测性分析报告:纳入定点后使用医疗保障基金的预测性分析报告,需加盖单位公章。
-
人员资质证明:医师及护士的执业证、药学及医技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或职称证原件。
-
科室及设备列表:开设的与服务功能相适应的诊断、治疗、手术、住院、药品贮存及发放、检查检验放射等科室及主要仪器设备列表,需加盖单位公章。
-
照片:各科室全景照片及各科室主要仪器设备照片电子件(书面评估需提供)。
-
评审结果:卫生健康部门医疗机构评审的结果原件、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及PDF扫描件。
-
医疗费用明细:近三个月医疗服务总量及发生的医疗费用明细原件及数据电子件。
-
生育保险相关材料:申请生育保险的需提供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需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