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医保退休相关规定
一、职工医保缴费年限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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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缴费年限
- 男性累计缴费满30年,女性累计缴费满25年(含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
- 灵活就业人员办理退休时,实际缴费年限需不低于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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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达缴费年限的处理方式
- 退休时未缴足最低年限的,可选择一次性补缴差额年限费用,或按在职职工标准继续缴费至规定年限后办理退休。
二、退休手续办理条件
- 需满足法定退休年龄(男性60周岁,女性干部55周岁,女性工人50周岁)并完成养老保险退休审批手续。
- 由参保单位持材料至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在职转退休”手续。
三、退休后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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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身医保待遇
- 缴足年限的退休人员,可终身享受职工医保待遇,无需继续缴纳基本医保费用。
- 退休后仍需缴纳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大病保险),费用可从医保个人账户划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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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退休人员规定
- 提前退休人员需继续按在职职工标准缴费至法定退休年龄,方可享受退休医保待遇。
四、居民医保的特殊规定
- 居民医保参保人无法享受终身医保待遇,退休后需继续缴费。
五、其他补充说明
- 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困难企业职工等特殊群体,按相关政策执行。
- 离休干部医疗保障另有独立规定,持社会保障卡及专用证件在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
以上规定综合了昆明市职工医保退休的缴费年限、待遇衔接及特殊群体保障等核心内容,具体执行以医保经办机构最新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