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黑龙江省关于灵活就业人员退休年龄的最新政策规定,结合不同身份和缴费年限,具体如下:
一、基础退休年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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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性灵活就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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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退休年龄 :60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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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缴费年限要求 :需满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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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灵活就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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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法定退休年龄 :55周岁(2025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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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迟退休调整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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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55周岁女性:每2个月延迟1个月,逐步过渡至58周岁(2025年1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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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50周岁女性:每4个月延迟1个月,逐步过渡至55周岁(2025年1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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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特殊政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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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国有企业女职工
- 若在2001年12月31日前依法解除劳动关系且曾从事体力劳动,可按原退休年龄(50周岁)办理退休,但需累计缴费满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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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岗位女职工
- 若退休前10年连续在管理岗位工作,退休年龄可延长至55周岁;若退休后返回工人岗位,则按50周岁执行。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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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金领取条件 :需同时满足法定退休年龄和累计缴费年限,两者缺一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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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调整影响 :2025年1月1日起实施的延迟退休政策,将逐步提高男女退休年龄,建议关注最新官方通知以确认具体执行时间。
以上信息综合了《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及黑龙江省人民政府网发布的最新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