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2024年大病救助政策延续了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制度框架,并结合实际执行情况优化资金使用和项目覆盖范围。主要政策要点如下:
一、救助对象范围
延续四类人员分类标准:
- 一类人员:城乡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 二类人员:城乡低保对象;
- 三类人员:城乡低保边缘家庭成员、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脱贫不稳定人口及返贫致贫人口;
- 四类人员:因高额医疗费用导致家庭困难的大病患者及县级以上政府认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
二、专项救助项目
- 中国红十字基金会项目
- 白血病(“小天使基金”):2024年救助20人,金额58万元;
- 先天性心脏病(“天使阳光基金”):救助24人,金额48万元。
- 广西红十字会财政资金项目
- 大病救助:覆盖16人,金额4.8万元。
- 重型地中海贫血救助
- 救助18人,金额48.99万元。
三、资金保障措施
- 补助资金用途:2024年自治区财政医疗救助补助资金专项用于资助困难群众参保,并补助其自负医疗费用,实行直达资金管理。
- 参保资助标准:
- 一类人员全额资助;
- 二类人员及低保边缘对象中特定群体按60%定额资助。
四、政策执行优化
- 罕见病保障:现行政策未明确降低起付线或取消灵活就业医保等待期,但可通过医疗救助对高额费用进行补助。
- 协同机制:强化基本医保、大病保险与医疗救助的“三重制度”衔接,同时推动慈善救助、商业保险等补充保障。
五、资金监管要求
- 补助资金实行专账核算、专款专用,并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确保资金使用效益。
综上,广西2024年大病救助政策以精准分类救助和专项项目为抓手,通过财政资金直达机制强化托底保障,重点减轻困难群众医疗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