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职工医保的报销比例根据不同的医疗待遇类别和医院等级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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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待遇
- 三级医院:在职职工报销比例为85%,退休职工为87%。
- 二级医院:在职职工报销比例为90%,退休职工为92%。
- 一级医院(含社区):在职职工报销比例为95%,退休职工为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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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特病医疗待遇
- 在职职工支付比例为80%,退休(退职)人员支付比例为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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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特大疾病医疗待遇
- 住院医疗费用:县级医疗机构支付比例为85%,市级医疗机构为75%,省级医疗机构为70%。
- 门诊医疗费用:支付比例为85%,终末期肾病门诊腹膜透析支付比例为90%,退休(退职)人员支付比例提高2%。
洛阳职工医保为参保职工提供了不同层次和类型的医疗保障,确保了在不同医疗需求下都能得到相应的经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