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佛山生育津贴领取标准及规定最新

2024年佛山市生育津贴领取标准及规定

一、领取条件

  1. 参保要求

    • 参保职工需在分娩、终止妊娠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上月及当月‌处于正常参保缴费状态‌。
    • 用人单位需按时足额缴费,职工自缴费次月1日起享受生育津贴待遇;中断缴费后补缴的,不计入连续缴费‌。
    •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可享受生育津贴,自失业保险基金缴纳次月起生效‌。
  2. 产假期间缴费连续性

    • 职工在产假期间需连续参保缴费,若更换用人单位但未中断缴费的,津贴由更换前后的单位分别申领‌。
  3. 生育政策

    • 自2022年12月4日起,生育保险待遇‌不再以符合国家生育政策为前提‌,三孩及以上生育医疗费用及津贴可正常申领‌。

二、津贴计算标准

  • 基数计算‌:
    生育津贴=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30×产假天数‌。
    用人单位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以社保经办机构核定的数据为准;若无数据,则按本年度平均工资计算‌。

  • 产假天数‌:
    根据生育类型确定,如顺产98天(含奖励假)、剖宫产增加15天等‌。
    三孩生育‌:2021年5月31日后分娩的三孩,累计参保满12个月可申领津贴‌。


三、申请材料

  1. 单位申领

    • 《信息采集表》(加盖公章)‌。
    • 单位对公账户信息;若使用其他账户,需提供情况说明并盖章‌。
    • 特殊情况材料(如单位注销证明、医学证明等)‌。
  2. 个人申领

    • 适用于用人单位未垫付津贴或被吊销等情况,需提供单位注销证明及个人承诺书‌。

四、申领时间限制

  • 单位申领‌:分娩、终止妊娠或手术后‌3年内‌申请‌。
  • 个人申领‌:产假或计划生育手术休假结束后‌3年内‌申请‌。

五、特殊规定

  1. 三孩待遇

    • 2021年5月31日后生育三孩的参保人,可补办生育登记并结算医疗费用;参保未满12个月的,可零星报销或待满12个月后申领津贴‌。
  2. 灵活就业人员

    • 参加职工医保的灵活就业人员、伤残退休职工等仅享受生育医疗费用,‌不享受生育津贴‌‌。
  3. 津贴与工资关系

    • 生育津贴由单位先行垫付(即产假工资),高于原工资的部分需补发给职工,低于原工资的由单位补足差额‌。

六、支付标准(三水区为例)

  • 2023年12月1日后分娩的,产前检查及门诊费用按80%报销,住院费用按居民医保比例支付(一级医院95%、二级90%、三级85%)‌。

‌:以上政策适用于佛山市各区(含顺德、禅城、南海、三水等),具体申领流程可咨询属地医保经办机构。

提示:本内容不能代替面诊,如有不适请尽快就医。本文所涉医学知识仅供参考,不能替代专业医疗建议。用药务必遵医嘱,切勿自行用药。本文所涉就医相关政策及医院信息均整理自公开资料,部分信息可能有过期或延迟的情况,请务必以官方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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