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8天
根据湖北省最新产假政策规定,产假天数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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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分娩 :产假为 158天 (含国家98天基础产假+湖北增加的6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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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产生产 :产假为 173天 (含国家98天+湖北60天+15天难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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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特殊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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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胞胎生育: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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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不满12周流产:产假为3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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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满12周不满28周引产:产假为4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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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满28周以上引产:产假为98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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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计算 :以职工本人工资为基数,按照规定天数计发。若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企业需补足差额;若未参加生育保险,则按产假前工资标准支付。
政策依据 :2021年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实施,调整后的产假政策于2022年1月1日正式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