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医保中“花够1800元”的含义及相关规则如下:
一、起付线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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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起付线
北京医保门诊实行累计起付线制度,要求参保人员在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门诊医疗费用累计达到1800元后,超过部分才能纳入医保报销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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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付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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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 :超过1800元后,医保按70%比例报销,个人承担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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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 :70周岁以下按70%报销,70周岁以上按80%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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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销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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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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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1800元部分按70%报销,例如:总费用10000元,自付1800元,医保报销6300元,个人承担37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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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年度累计未达1800元,则全年自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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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
- 超过1300元部分按70%报销(70周岁以下)或80%报销(70周岁以上),例如:总费用10000元,自付1500元(1300元起付线+2000元),医保报销8500元。
三、特殊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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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医疗费用 :不受1800元起付线限制,直接按比例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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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医院要求 :需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如A类医院)就诊才能享受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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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标准 :个人账户划入比例随年龄增长调整,例如35岁以下划入2.8%,退休后降至1%。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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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某月医疗费用未超过1800元,但年度累计未达标,次年需继续累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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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药品、诊疗项目可能不在医保报销范围内,需提前确认。
综上,“花够1800元”是指医保门诊累计花费达到1800元后,超过部分才能按比例报销,未达标准则需自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