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产假最新规定文件
河南省产假最新规定主要体现在《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根据该条例,河南省的妇女可享受的产假天数由国家基础产假98天和河南额外增加产假90天组成,共计188天。具体规定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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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产假:根据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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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外增加的产假:根据《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依法办理婚姻登记的夫妻,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十八日,参加婚前医学检查的,再增加婚假七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三个月,给予其配偶护理假一个月;婚假、产假、护理假期间视为出勤。
河南省的妇女可享受的产假天数为国家基础产假98天加上河南额外增加产假90天,共计188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