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职工医保门诊统筹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 降低起付线:一个自然年度内,职工普通门诊统筹的起付线由600元降低至300元。
- 提高支付比例:职工普通门诊统筹的支付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即:在职人员在一级及以下、二级、三级医疗机构的支付比例分别为65%、60%、55%;退休人员分别为70%、65%、60%。定点零售药店的支付比例按照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支付比例执行。
- 提高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在职人员的年度支付限额由1800元提高至2000元,退休人员由2000元提高至3000元。
- 门诊统筹基金支付范围:门诊统筹基金按照国家和江西省规定的药品、医用耗材和医疗服务项目支付范围支付。
- 动态调整机制:江西省级医疗保障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将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全省医保基金承受能力,对普通门诊统筹待遇实行动态调整。
以上政策的实施日期为2023年7月1日。这些政策的调整旨在进一步加强职工医保门诊保障能力,提高职工医保门诊统筹待遇,提升职工医保基金使用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