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十堰“6·13”重大燃气爆炸事故是一起典型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以下是关于事故调查报告的详细总结:
一、事故基本情况
- 时间:2021年6月13日6时42分。
- 地点:湖北省十堰市张湾区艳湖社区集贸市场。
- 后果:
- 人员伤亡:26人死亡,138人受伤,其中37人重伤。
- 经济损失:直接经济损失约5395.41万元。
二、事故直接原因
- 燃气管道泄漏:事故直接原因是天然气中压钢管严重锈蚀破裂,导致天然气泄漏。
- 密闭空间积聚:泄漏的天然气在集贸市场下方河道内的密闭空间聚集,因负一层两侧封堵不通风,导致气体浓度达到爆炸极限。
- 火源引爆:天然气积聚后,遇到餐饮商户排油烟管道排出的火星,引发爆炸。
三、事故主要原因分析
风险排查走过场:
- 燃气公司于事发前10天(6月3日)对该段管道进行了巡查,但未发现违规建筑和重大隐患。
- 涉事建筑物负一层基本封闭,违反了《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中“地下燃气管道不得从建筑物下方穿越”的规定。
应急处置不当:
- 事发后,燃气公司和地方基层社区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疏散集贸市场的商户和群众。
- 抢修人员在现场处置结束后,错误地通报“处置结束”,导致4分钟后发生爆炸。
管理缺失与责任不落实:
- 涉事建筑物在产权划转时,未向后续运营方提示或告知下方有燃气管道穿过。
- 负责运营维护的十堰东风中燃公司从未对事故管道进行巡查,事发后伪造巡线记录以逃避责任。
四、事故性质与责任追究
- 事故性质:被认定为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 责任追究:11名事故责任人已被公安机关采取措施,相关单位及人员被问责。
五、事故教训与整改措施
教训:
- 安全生产监管不到位,隐患排查整治流于形式。
- 应急处置机制不完善,未能及时控制风险。
- 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管理混乱。
整改措施:
- 加强城镇燃气管道的巡查和维护,确保管道安全。
- 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 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隐患排查整治。
六、事故影响与反思
- 此次事故暴露出地方政府和企业在安全监管方面的形式主义问题,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对此进行了约谈,要求深刻吸取教训,全面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 事故对湖北十堰市造成了重大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也引发了全国范围内对城镇燃气安全的广泛关注。
此次事故调查报告由湖北省应急管理厅发布,全文内容可参考湖北省应急管理厅官方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