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年湖北省死亡赔偿标准相关内容如下:
-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计算。2024 年度湖北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 46987 元,所以 2025 年湖北地区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死亡赔偿金按照 46987 元 / 年进行计算。具体计算方式为,一般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例如,60 周岁至 75 周岁人员的死亡赔偿金为 46987 元 / 年 ×(20 - 增加的岁数);75 周岁以上人员的死亡赔偿金则为 46987 元 / 年 ×5 年。
- 丧葬费:按照标准 44932 元进行计算。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 年修正)的规定,目前湖北地区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含交通事故)中丧葬费按照 2023 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 89864 元的一半计算,即 89864÷2 = 44932 元。
- 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标准计算。2024 年度湖北省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为 32473 元,所以 2025 年湖北地区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被扶养人生活费按照 32473 元 / 年进行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赔偿义务人还应赔偿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