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使用
根据江苏省医疗保障政策,宿迁的医保卡在苏州是可以使用的。以下是具体说明:
一、省内异地就医结算范围
江苏省内13个市(南京、无锡、常州、苏州、南通、盐城、扬州、镇江、泰州、宿迁、连云港、淮安、盐都)已实现医保卡互联互通,参保人员可在其他市实现异地刷卡就医报销。
二、使用条件与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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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要求
需在参保地(宿迁)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备案时需提供本人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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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费用结算
备案成功后,持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到苏州联网医疗机构直接刷卡结算门诊、住院等符合医保目录的费用,无需先自费。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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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备案 :建议通过当地社保APP或线下经办机构办理备案,避免影响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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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范围 :仅限医保目录内的药品、诊疗项目及急诊、抢救费用,门诊慢性病需符合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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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处理 :若未提前备案,需先自费,回参保地报销,可能产生自费差额。
四、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参保人员异地就医费用应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直接结算,各地医保系统已实现互联互通。
综上,宿迁医保卡在苏州使用无需额外手续,但需提前完成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