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
拒绝现金支付是违法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第十六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第三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货币是人民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人民币现金支付。《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和第十条也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和公平交易的权利,拒收现金的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的这些权利。
因此,商家拒绝消费者现金支付的行为,不仅损害了消费者的选择权,尤其是对那些不习惯使用非现金支付方式的人群,如老年人或不熟悉电子设备的人,而且也影响了市场经营环境,对商家的信誉和形象有负面影响。
如果遇到商家拒收现金的情况,消费者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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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中国人民银行打电话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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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消费者身份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人民法院等相关部门进行投诉或起诉。
中国人民银行等相关部门将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拒收现金的行为进行处理,包括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等处罚,情节严重的还可能构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