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收据、现场录像、电话录音、第三人证明、公证处公证、合同或协议、借条等多种方法证明现金支付已经完成。
收据
在给付现金时,可以要求对方出具收据,并在收据上写明时间、地点等基本要素。
现场录像
现金交接时全程录像,一定是全程,不要间断,更不要拼接视频。
电话录音
电话录音。这也是没办法的一种了,有些人过后不认,只能通过电话的方式让他承认,并录音。
第三人证明
找第三人在场证明。这也是一种好的方法,证明人最好多一点,防止赖账。
公证处公证
如果金额很大,为防止矛盾,最好到具有资质的公证处进行公证,这种最可靠。
合同或协议
出借方能够提供双方相关合同、协议作为其交付现金的基本证明,并对交付细节,诸如时间、地点、清点现金过程、现金运输方式等,作出逻辑自洽的描述时,便初步完成了其举证责任。
借条
可以让对方签借条,或者写相关材料证明你把现金给了对方。写的借条或材料应当合法合规,这样即具备法律效力。
以上方法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单独使用或组合使用,以确保能够充分证明现金支付的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