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合一年的报销上限因地区而异,也与门诊、住院、大病补偿等不同的报销项目有关。以下是一般情况:
- 门诊报销
- 普通门诊:村卫生室报销 60%,单次药费限额 10 元,年度限额 100 元。镇卫生院报销 40%,检查 / 手术费限额 50 元,药费限额 100 元。
- 门诊慢特病:不设起付线,年度限额内报销 70%(乙类药自付 10%),最多可选 3 种病种,每增加 1 种限额加 300 元。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报销 70%。
- 住院报销:经转诊至市外定点医院,按县级医院比例 80% 报销;未转诊或探亲务工,按 70% 比例报销,起付线 600 元。
- 大病保险:起付线 5000 元,5001 - 10000 元报销 65%,10001 - 18000 元报销 70%,超过部分按 50% 累加,年封顶 25 万元。特殊病种如尿毒症、肿瘤放化疗等,年补偿限额 1.1 万元。
不同地区的人口、经济发展情况不同,新农合保障力度以及报销额度封顶也会有所差异。例如,部分地区乡镇合作医疗门诊报销限额为每年 5000 元,特殊门诊病种报销限额为每年 1 万元,住院医疗报销为每年 15 万元,重大疾病保险为每年 20 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