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医保定点报销比例根据不同情况有所区别,以下是主要的几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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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待遇标准:
- 基层医疗机构:标准为80%,实施基药且零差率销售的甲类药品为88%。
- 其他医疗机构和指定专科医疗机构:未经转诊为45%,经转诊为55%,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300元/人·月(不滚存,不累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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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类门诊特定病种待遇标准:
- 起付标准:按参保人在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起付标准确定,每一医保年度只计算一次起付标准。起付标准以上基本医疗费用按参保人相应的住院基本医疗费用的支付比例确定。
- 统筹基金支付比例:按参保人相应的住院基本医疗费用的支付比例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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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类门诊特定病种待遇标准:
- 起付标准:按参保人在一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起付标准确定,每90日计算1次。起付标准以上基本医疗费用按参保人相应的一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基本医疗费用的支付比例确定。
- 统筹基金支付比例:按参保人相应的住院基本医疗费用的支付比例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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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待遇标准:
- 起付标准:一级定点医疗机构为280元,二级定点医疗机构为560元,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为1120元。每住院支付一次起付标准,连续住院治疗时间每超过90天需支付一次起付标准。
- 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一级定点医疗机构为93%,二级定点医疗机构为89.5%,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为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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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级别医院的报销比例:
- 一级医院:最低住院起付线为200元,最高起付线为400元,用统筹基金最高报销90%,个人只需支付10%。
- 二级医院:最低起付线达到了400元,最高起付线为800元,用统筹基金最高报销85%,个人需支付15%。
- 三级医院:最低起付线达到了800元,最高起付线为1600元,用统筹基金最高报销80%,需个人支付20%。
广州医保定点报销比例受多种因素影响,包括就医地点、病种类型、住院与否等。参保人员应根据自身情况,详细了解相关政策规定,以便更好地享受医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