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年,多个省份将部分辅助生殖项目纳入医保,其中涉及试管婴儿的一些项目,以下是部分省份纳入医保的 8 个辅助生殖项目及相关政策:
- 广东省:自 2024 年 10 月 1 日起,纳入医保的 8 个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为 “取卵术”“胚胎培养”“胚胎移植”“组织、细胞活检”“人工授精”“精子优选处理”“取精术”“单精子注射”。不孕不育辅助生殖技术治疗的门诊医疗费用参照门诊特定病种待遇予以保障,不设起付线,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参照住院标准执行,各市可根据医保基金支付能力等情况,合理设置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 安徽省:自 2024 年 8 月 1 日起,将 “取卵术” 等 8 个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其中,纳入医保甲类管理的项目有 “取卵术、人工授精、精子优选处理、取精术”,4 个项目发生的费用全额计入医保报销基数;纳入医保乙类管理的项目有 “胚胎培养、胚胎移植、组织与细胞活检(辅助生殖)、单精子注射”,4 个项目发生的费用先由个人自付 10%,剩余 90% 的费用计入医保报销基数。同时,“取卵术、胚胎培养、组织与细胞活检(辅助生殖)、单精子注射”4 个项目,参保患者每人、每项目累计最高可报销 3 次。职工医保、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在省内经批准开展辅助生殖且纳入医保定点管理的医疗机构发生的辅助生殖门诊费用,医保实行单行支付,不设起付线,政策范围内费用职工医保、居民医保报销比例分别为 70%、50%,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分别为 1.5 万元、1 万元。
- 河北省:2024 年 7 月 11 日起,将 “取卵术” 等 8 个治疗性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医保乙类,个人先行自付比例全省统一确定为 10%。不设起付线,职工报销比例 60%,城乡居民报销比例 50%,不占用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额度,计入参保人员年度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住院使用辅助生殖项目不报销,只限门诊报销,且每人每项目终身不超过 3 次。
- 河南省:自 2024 年 9 月 1 日起,在全省具备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且纳入医保定点管理的 36 家医疗机构,将 “取卵术”“胚胎培养”“胚胎移植” 等 8 项国家明确的辅助生殖医保准入项目和 “胚胎培养 - 囊胚培养”“胚胎移植 — 冻融胚胎(囊胚)解冻” 等 4 项拓展加收项共 12 项辅助生殖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参保人员在门诊使用相关医疗服务项目发生的费用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按规定支付,不占用门诊统筹额度,不设起付线,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首自付比例统一确定为 10%,扣除先行自付部分后,统筹基金分别按 70% 和 60% 支付,支付额度计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跨省异地就医费用暂不纳入保障范围。
- 湖北省:以神农架林区为例,自 2024 年 9 月 15 日起将部分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医保和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纳入医保的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包括 “取卵术” 等 8 项,按乙类管理,参保人员全省统一乙类先行自付比例为 2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在省内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发生的相关费用,符合医保基金支付范围的,分别按 75%、65% 报销,且不设基金起付标准,报销额度计入住院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累计计算。
- 湖南省:将 “取卵术” 等 8 个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统一纳入全省基金支付范围,其中 “人工授精” 和 “取精术” 2 个项目按甲类管理,不设自付比例;其他 6 个项目按乙类管理,自付比例均设置为 10%。8 个项目按限定支付范围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