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年宁夏吴忠医保门诊报销类型主要有以下几种:
- 普通门诊保障:
- 城乡居民医保:不设起付线,参保居民在基层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的门诊医疗费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的报销比例为 60%,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的报销比例为 70%。2025 年度门诊统筹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380 元(含一般诊疗费及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参保居民在门诊发生的符合规定的产前检查相关医疗费用纳入门诊保障,享受普通门诊统筹待遇。
- 职工医保:各层级医疗机构的待遇保障水平分别是,年度起付线三级 300 元、二级 100 元、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不设起付线。超出年度起付线以上医保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的报销比例分别为,在职职工三甲 60%、三乙 65%、二级 70%、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 75%;退休人员三甲 65%、三乙 70%、二级 75%、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 80%。
- 门诊慢特病保障:
- 城乡居民医保:居民医保门诊慢特病共有 39 个病种,起付标准统一为 500 元,除肾透析、苯丙酮尿症外,其他门诊大病起付标准以上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确定为 60%。高血压、糖尿病在全区二级及二级以下医疗机构取消 500 元的起付标准,个人年度累计自付政策范围内费用在 500 元以内按政策范围内 50% 报销,500 元以上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为 60%;全区三级医疗机构门诊慢特病年度起付标准 500 元,起付标准以上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为 60%。
- 职工医保:统筹基金年度起付标准为 500 元,与普通门诊统筹基金年度起付标准合并计算,报销比例为 75%,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按病种分别确定。参保人员罹患多种门诊慢特病的,按照病种最高支付限额由高到低排序,从第三个(包括本数)病种开始,按病种年度限额的 80% 累计计算本人年度累计最高支付限额。
- 门诊慢特病跨省异地就医结算:全国已开展部分门诊慢特病病种相关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包括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类风湿关节炎、冠心病、病毒性肝炎、强直性脊柱炎 10 种门诊慢特病病种。取得宁夏门诊慢特病待遇资格且办理跨省异地就医备案的城镇职工参保人员(或办理跨省异地就医长期备案和转诊转院的城乡居民参保人员),在就医地开通门诊慢特病跨省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直接结算病种费用实行直接结算;非直接结算病种和非跨省异地就医门诊慢特病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费用回参保地手工报销;未备案人员及在就医地非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慢特病费用不予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