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异地就医的报销比例根据具体情况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异地就医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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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内就医:
- 基层医疗机构门诊就医:医保目录内费用可按50%报销,慢性病种按60%报销,肺结核基层门诊报销比例不低于70%,年度内费用累计封顶1500元。
- 其他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或定点药店购药:医保目录内费用先行自付100元,累计100元至1500元部分的费用按35%报销,二级定点医疗机构高血压、糖尿病报销比例为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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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异地就医:
- 长期居住人员:在备案地就医结算时,原则上执行参保地规定的本地就医时的标准。在备案有效期内确需回参保地就医的,可以在参保地享受医保结算服务,原则上不低于参保地跨省转诊转院待遇水平。
- 临时外出就医人员:报销比例可低于参保地相同级别医疗机构报销水平,具体报销水平请咨询参保地。原则上,异地转诊人员和异地急诊抢救人员支付比例的降幅不超过10个百分点;非急诊且未转诊的其他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支付比例的降幅不超过20个百分点。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报销比例和政策可能会有所调整。建议参保人员咨询当地医保部门或通过官方渠道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