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年青海玉树医保药品报销范围依据《青海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5 年)》执行。该目录收载西药和中成药共 3219 种,其中西药部分 1398 种,中成药部分 1336 种(含民族药 95 种),协议期内谈判药品部分 425 种(含竞价药品,其中:西药 367 种、中成药 58 种),青海增补民族药品 60 种。还有基金可以支付的中药饮片 1042 种(含青海省增补中药饮片 150 种)。
医保药品目录内的西药和中成药分为甲、乙两类。“甲类药品” 是指临床治疗必需、使用广泛、疗效确切、同类药品中价格或治疗费用较低的药品。参保人使用这类药品时,可以全额纳入报销范围,之后按规定比例报销。“乙类药品” 是指可供临床治疗选择使用,疗效确切、同类药品中比 “甲类药品” 价格或治疗费用略高的药品。参保人使用这类药品时,需要个人自付一定比例,剩下的部分纳入报销范围,再按规定比例报销。
同时,《青海省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特殊病用药目录》及《青海省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糖尿病、高血压门诊用药目录》对门诊慢性病、特殊病及城乡居民 “两病” 的用药范围也做了具体规定,参保患者符合相关病种的,使用目录内药品可按规定享受医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