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枣庄李绍斌案中,涉案人员包括李绍斌及其犯罪集团的成员,以及部分涉嫌为其提供保护的公职人员。以下是案件的主要涉案人员和相关信息:
1. 李绍斌及其犯罪集团
李绍斌是案件的核心人物,他因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多项罪名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他的犯罪集团成员共有28人,其他27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18年至1年2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相应罚金。这些被告人的犯罪活动包括非法采矿、聚众斗殴、寻衅滋事、非法拘禁、强迫交易、虚假诉讼等,严重破坏了当地的社会秩序。
2. 涉案公职人员
案件还涉及多名公职人员,尤其是政法系统的干警。根据报道,中央督导组督促当地提级查办后,共发现61件公职人员违法违纪问题线索。其中,枣庄市有11名政法干警主动投案,交代了与李绍斌案相关的打探案情、违规经商办企业等问题。此外,山东省纪委监委对36人立案审查调查,其中10人被留置,22人被立案审查。
3. 案件背景与影响
李绍斌及其犯罪集团在枣庄盘踞20多年,涉嫌15项罪名,包括非法拘禁、寻衅滋事、非法采矿等。他们通过暴力手段和非法活动聚敛了巨额财富,并对当地的社会经济秩序造成了严重破坏。案件背后还涉及保护伞问题,尽管中央督导组深入调查,但令人意外的是,案件查处过程中并未发现明显的“保护伞”被立案审查。
总结
枣庄李绍斌案涉案人员包括李绍斌及其28名犯罪集团成员,以及11名主动投案的政法干警和其他涉案公职人员。案件揭示了黑社会性质组织的严重危害,也反映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复杂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