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户需要缴纳医疗保险,但通常会享受一定的缴费资助政策,具体资助标准因地区而异。以下是部分地区的政策示例:
- 宜宾市:低保对象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由政府按 2025 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的 75% 给予定额资助,个人需缴纳费用为 100 元 / 人 / 年。
- 凉山州:低保对象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纳 100 元 / 人,定额资助 300 元 / 人。
- 黔东南州:低保对象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由医疗救助基金按每人每年不低于 140 元的标准予以资助。
- 云南省:对低保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给予 120 元定额资助。
- 十堰市:低保对象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给予每人每年 320 元资助,过渡期内逐步转为不低于个人缴费标准 90% 定额资助。
这些政策旨在减轻低保户的医疗费用负担,确保他们能够享受到基本的医疗保障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