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青海海北医保政策,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的使用范围已扩大至职工近亲属,具体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以下是具体说明:
一、个人账户资金使用范围
-
支付近亲属医疗费用
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可用于支付参保人及其近亲属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购药的个人负担部分,包括门诊费用、住院自费部分等。
-
缴纳居民医保费用
支持使用个人账户资金为近亲属缴纳居民医保参保费用。
二、注意事项
-
不可直接报销医疗费用
个人账户资金仅能用于支付个人自费部分,无法直接报销住院等医疗费用。若使用他人医保卡报销本人费用,将视为骗保行为,可能面临罚款、暂停医疗费用联网结算等处罚。
-
政策调整生效时间
该政策自2025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适用于已参保的职工及其近亲属。
三、操作建议
-
就医时使用本人医保卡 :门诊、住院等医疗费用需通过本人医保卡结算,个人账户资金按规则支付自费部分。
-
跨省就医 :支持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跨省共济,但需在定点医疗机构办理相关手续。
以上信息综合了青海省医疗保障局最新政策文件,确保与2025年最新规定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