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在职职工医保报销比例根据医疗类型和费用段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普通门诊统筹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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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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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比例 :在职职工60%、退休人员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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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在职职工3500元、退休人员5000元
二、住院医疗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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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三级医疗机构1500元、二级500元、一级300元、乡镇卫生院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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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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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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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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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含乡镇卫生院):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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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累计最高报销限额 :15万元
三、门诊慢性病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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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种范围 :35种(如高血压、糖尿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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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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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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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最高报销限额 :1000元
四、门诊特殊病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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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种范围 :7种(如恶性肿瘤门诊治疗、尿毒症透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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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按住院标准执行(通常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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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最高报销限额 :无统一限额,按实际费用报销
五、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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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报销 :基本医保甲类药品不设个人先自付比例,乙类药品(含肿瘤治疗西药)个人先自付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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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 :需备案,报销比例降低1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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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调整 :2024年9月起,退休人员门诊统筹支付比例提高至70%(原65%)
以上政策综合了2021-2025年沧州医保调整内容,具体以最新官方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