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年甘肃张掖医保门诊报销比例根据不同的医保类型和门诊类型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 职工医保:
- 普通门诊:一个自然年度内,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普通门诊累计发生的起付标准 200 元以上、最高支付限额 2500 元以下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在职职工在一级、二级、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分别为 65%、60%、55%;退休人员在一级、二级、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分别为 70%、65%、60%。乙类药品、医疗服务项目、耗材先由个人自付 10%,再按规定比例予以报销。
- 门诊慢特病:门诊慢特病不设起付标准,在相应病种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内,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按政策范围内费用的 85%报销;血友病、恶性肿瘤门诊治疗、恶性肿瘤(放化疗)、白血病门诊治疗、再生障碍性贫血、系统性红斑狼疮、系统性红斑狼疮伴并发症、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血液透析、腹膜透析共 10 个医疗费用高、参保人员负担重的病种,职工医保门诊慢特病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为 90%。
- 城乡居民医保:
- 普通门诊:参保人员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医疗费用不设起付线,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 100 元,报销比例为 70%。
- “两病” 门诊用药保障: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虽未发生靶器官损害但确诊为高血压、糖尿病,需长期规范门诊治疗的患者可享受 “两病” 门诊用药保障待遇。一个年度内,高血压患者最高报销限额为 400 元,糖尿病患者最高报销限额为 800 元,同时患有高血压和糖尿病的年度报销限额为 1200 元,报销比例为 70%。
- 门诊慢特病:门诊慢特病不设起付标准,在相应病种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内,居民医保统筹基金按政策范围内费用的 70%报销;血友病、恶性肿瘤门诊治疗、恶性肿瘤(放化疗)、白血病门诊治疗、再生障碍性贫血、系统性红斑狼疮、系统性红斑狼疮伴并发症、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血液透析、腹膜透析共 10 个医疗费用高、参保人员负担重的病种,城乡居民医保门诊慢特病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为 80%。
- 谈判药品保障:参保患者办理国家谈判药品备案手续后,门诊使用谈判药品,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 60%,最高支付限额为 10 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