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得利珠单抗属于医保乙类药品,限用于对传统治疗或肿瘤坏死因子 α(TNFα)抑制剂应答不充分、失应答或不耐受的中度至重度活动性溃疡性结肠炎的成年患者,以及对传统治疗或 TNFα 抑制剂应答不充分、失应答或不耐受的中度至重度活动性克罗恩病的成年患者。其医保报销比例因地区而异,以下是部分地区的报销情况:
- 广西:门诊特殊药品不设起付线,职工医保在职人员报销比例为 70%、退休人员报销比例为 75%,统筹基金支付限额为 8 万元 / 年 / 人,计入当地职工医保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共用封顶线;居民医保按 50% 比例报销,统筹基金支付限额为 4 万元 / 年 / 人,计入当地居民医保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共用封顶线。
- 陕西西安: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使用特药,个人先行自付比例为 4%,再按 76% 比例进行报销;城乡居民个人先行自付比例为 5%,再按 60% 比例进行报销。
- 四川甘孜:单行支付药品无报销起付线,职工医保报销比例为 70%,一个自然年度内报销限额为 15 万元;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比例为一档 60%、二档 65%,一个自然年度内报销限额分别为 10 万元和 13 万元。
- 湖南衡阳:属于双通道药品,报销比例为药品系统金额的 60%。
维得利珠单抗的报销比例一般在 50% 至 70% 左右。如果你想了解更准确的当地报销比例,建议咨询当地的医保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