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省直医保是指由湖北省直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参加的医疗保险制度。以下是其相关介绍:
保障范围
- 门诊费用:参保群众在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等基层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时,医保目录内的医药门诊费用可报销 50%,年度最高报销不低于 350 元。同时,有多种门诊慢特病可报销,2023 年,湖北省将原定 14 类门诊慢特病扩大到 37 类,门诊慢特病不设起付线,政策范围内费用报销比例不低于 50%,11 类门诊特殊疾病参照住院支付。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也有相应保障,未纳入门诊慢特病保障范围,但需采取降血压、降血糖药物治疗的 “两病” 参保患者,降血压、降血糖的药物纳入门诊保障范围,在基层定点医疗卫生机构就诊用药时,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不低于 50%,报销限额在普通门诊基础上根据患病情况增加一定额度。
- 住院费用:职工医保住院患者年度报销额度可达 22 万元左右,居民医保患者住院平均每年可报销达 13 万元。
- 其他费用:430 种国家谈判药品已全部纳入湖北省 “双通道” 管理,224 种药品被纳入 “单独支付” 管理。参保群众可在医院和药店两个渠道购买 “单独支付” 药品,不设起付线,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不低于 50%,最高报销额度与住院保持一致,平均约 13 万元。同时,生育医疗费用保障从职工拓展到居民,居民医保参保群众产前检查费用可通过普通门诊报销,住院分娩由以往定额报销 800 - 1500 元,提高到最高可报销约 13 万元,“取卵术” 等 8 项辅助生殖项目在门诊发生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可以按 65% 报销,且不占用普通门诊额度。
医保目录
湖北省执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4 年)》,目录内药品总数增至 3159 种,其中西药 1765 种、中成药 1394 种,肿瘤、慢性病、罕见病、儿童用药等领域的保障水平得到明显提升。同时,“双通道” 及 “单独支付” 药品保障范围也进一步扩大,427 种谈判药品和竞价药品以及 90 种谈判转乙类药品,被纳入湖北省 “双通道” 药品目录;267 种用于肿瘤靶向、罕见病、传染病、精神疾病等疾病治疗的谈判药品、部分谈判转常规乙类药品及其他药品,被纳入 “单独支付” 药品管理范围。
就医结算
- 省内异地就医:实现了 “双通道” 和 “单独支付” 药品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双通道” 定点医药机构、责任医师在全省范围内互认,“单独支付” 药品用药资格在全省范围内互评互认。
- 跨省异地就医:在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等 5 种门诊慢特病费用跨省直接结算的基础上,新增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类风湿关节炎、冠心病、病毒性肝炎、强直性脊柱炎等 5 种门诊慢特病费用跨省直接结算。
特殊政策
- 个人账户家庭共济:职工医保参保者可通过 “湖北医疗保障” 微信或支付宝小程序的 “个人账户共济” 功能绑定家庭成员信息,实现家庭成员间的医疗费用共济,用于支付医疗费用。共济范围从只能直系亲属共济扩大至近亲属,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等 10 多位家庭成员共济,使用区域也从只能在统筹区共济扩展到省内所有地区及部分省外地区。
- 医保药品比价:湖北省全面上线医保药品比价系统,涵盖约 3 万余家医保定点药店价格数据。群众通过 “湖北医疗保障” 微信和支付宝小程序的 “药品比价系统”,可查询省内任一县市区定点药店医保药品价格,并实现地图一键导航,方便就近买到更实惠的药品。
如果需要了解更多湖北省省直医保的具体信息,可拨打湖北省医疗保障局的咨询电话 027 - 87265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