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法
单位按最低标准缴纳社保是不合法的 。根据《关于规范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险中心函〔2006〕60号)文件的规定,职工的社保缴费基数一般是按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或个人上月工资)来确定,职工工资越高,社保缴费基数就会越高。社保缴费基数有一个下限和一个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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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限:缴费基数低于各地规定的最低缴费基数(当地社平工资的60%),就按照最低缴费基数缴纳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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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限:如果缴费基数高于各地规定的最高缴费基数(当地社平工资的300%),就按照最高缴费基数缴纳社保。
因此,最低工资标准仅是法律规定的社保缴费最低限额,不是缴费基数。按这个标准缴纳社保是不合法的。社保缴费与参保者退休后的待遇相关,只有达到了一定的缴费水平,才能达到较好的待遇水平。如果缴费水平过低,则其养老金水平仍然较低。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二条也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这意味着,社保缴纳的基数应该是职工的实际工资,而非最低基数。
如果公司未按照实际工资足额缴纳社保,可能会面临法律后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责令公司限期补足,并可能对公司进行罚款。如果公司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采取一系列措施,包括查询公司的存款账户、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等。
单位按最低标准缴纳社保是不合法的,企业和个人都应避免这种做法,以确保员工的社保权益和退休后的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