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甘肃省金昌市医疗保障局的政策,医保转移分以下两种情况办理:
一、职工医保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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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新单位转移
若在跨统筹区就业时已参加职工医保,需由新单位办理转移接续手续。参保人员或新单位需携带以下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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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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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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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参保地《参保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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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接收单位的情况
若无新单位,需在终止原医保关系后3个月内参保缴费。办理流程与有单位时相同,但需注意:
- 三种医保关系(城镇职工、城镇居民、新农合)可自由转换。
二、城乡居民医保转移
城乡居民医保无法直接转移合并,需在转入地重新参保。若在同一年度换工作,可不用重复参保,直接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即可享受医保报销。
三、办理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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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提交后 :转入地社保机构需在15个工作日内与转出地联系,生成《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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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户转移 :个人账户余额(含个人缴费和单位划入部分)将在15个工作日内划转至转入地账户。
四、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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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地工作 :若在多地均参加职工医保,需先在现参保地办理减员(停止缴费),再按上述流程办理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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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办理 :可通过当地医保APP(如湘医保APP)或政务服务平台提交申请。
五、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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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移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需在3个月内参保缴费,超过3个月将不予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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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办理前通过金昌市医疗保障局官方渠道确认最新流程及所需材料。
以上信息综合了医保转移的政策规定及操作流程,确保覆盖主要转移场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