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 2024 年广西医保的部分最新政策:
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
- 财政补助和个人缴费:2024 年居民医保各级财政人均补助标准在 2023 年的基础上新增 30 元,达到每人每年 670 元。2025 年度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按照每人每年不低于 400 元的标准缴纳。
- 财政补助分担:继续实施居民医保财政补助资金各级财政负担制度,中央财政补助 536 元 / 人・年,地方财政补助 134 元 / 人・年。地方财政补助部分,自治区财政对脱贫县(市、区)补助 100.5 元 / 人・年,脱贫县(市、区)财政负担 33.5 元 / 人・年;自治区财政对设区市和其他县的补助均为 67 元 / 人・年,设区市和其他县财政分别负担 67 元 / 人・年。自治区直属高校大学生参加属地居民医保的,地方财政补助 134 元 / 人・年,全部由自治区财政负担。
医疗保障待遇提升
- 基本医疗保障:继续巩固住院保障水平,政策范围内基金支付比例稳定在 70% 左右。持续完善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
- 大病保险:依据大病保险筹资水平、大病患者保障需求等因素,合理确定大病保险起付标准,提高大病保险保障大病患者高额医疗费用的精准度。
- 生育医疗费用保障:将参保居民在门诊发生的符合规定的产前检查相关医疗费用纳入门诊保障,享受普通门诊统筹待遇,合理提高住院分娩生育医疗费用保障水平。
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共济
自 2024 年 9 月 1 日起,广西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共济范围由参保人员的配偶、子女、父母、配偶父母扩大至其本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医保服务优化
2024 年 12 月底前,依托广西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对接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开通就医费用报销受理端口,实现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异地就医备案、十种门诊慢特病费用跨省直接结算(门慢定点医疗机构扩诊)、医疗费用报销直接结算 4 项医保政务服务事项线上、线下融合办理,实现就医费用报销 “一件事” 落地见效。
医疗机构制剂纳入医保
自 2024 年 8 月 1 日起,将符合条件的 37 个治疗性医疗机构制剂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