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乙类医保报销政策因参保类型不同而有所差异,以下是城乡居民医保和职工医保的相关情况:
- 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使用乙类药品时,需先由个人自付 15%,剩余 85% 再按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支付。在不同级别医疗机构住院的报销比例有所不同,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基金支付 90%,二级支付 75%,三级支付 60%,自治区三级支付 55%。
- 职工医保:广西职工医保住院费用目录内基金支付比例总体较高,三级、二级、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支付比例分别为 83.5%、87.4%、89.4%。但对于乙类医保的具体自付比例和报销方式,可能因各地市政策微调而有所不同,通常个人自付比例在 10%-30% 左右,具体可咨询当地医保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