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搜索结果,乌兰浩特市合作医疗报销比例及政策如下:
一、门诊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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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
报销比例:60%
限制条件:每次就诊处方药费限额10元,临时补液处方药费限额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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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卫生院
报销比例:40%
限制条件:每次就诊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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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
报销比例:30%
限制条件:每次就诊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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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
报销比例:20%
限制条件:每次就诊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二、住院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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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标准 :
乡镇级:200元
县级:500元
市级:700元
省级: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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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
乡镇级:60%
县级:70%
市级:55%
省级: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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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补偿 :
住院费用超过5000元分段补偿,例如5001-10000元补偿65%,10001-18000元补偿70%。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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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范围 :仅限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及医疗服务设施标准内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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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算方式 :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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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限额 :门诊补偿年限额为5000元/年。
四、建议
建议参保人员就医前咨询当地医保部门,确认最新政策及报销流程,避免遗漏材料或比例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