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2024年湖南省职工医保报销比例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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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报销:
- 基层及一级定点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70%。
- 二级定点医院:起付标准为50元/次、200元/年,报销比例为60%。
- 三级定点医院:起付标准为100元/次、300元/年,报销比例为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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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报销:
- 普通住院:起付标准为200元/次,在职职工报销93%,退休人员95%。
- 一级、不设等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标准为500元/次,在职职工报销92%,退休人员94%。
- 二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标准为800元/次,在职职工报销90%,退休人员92%。
- 三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标准为1100元/次,在职职工报销85%,退休人员87%。
- 省部属定点医疗机构:起付标准为1600元/次,在职职工报销80%,退休人员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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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保险:
- 一个结算年度内,经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累计超过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以上的部分,由大病保险按规定报销。报销比例为90%。
- 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起付标准降低50%,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不设封顶线。
请注意,这些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报销比例和政策可能会随着时间和地区的变化而有所不同。建议您联系当地医保部门或访问官方网站获取最新的医保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