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同缴费年限的开始计算时间因个人参加工作的时间而异。以下是相关政策和时间点:
- 1983年:视同缴费年限政策从1983年开始实施,但实际全国范围的实行在1992年以后。最早的省市是在1983年开始,最晚的省份基本也在1996年完成。
- 1992年1月1日:大多数地方将1992年1月1日作为一个分界线,即在1992年1月1日之前参加工作的时间作为视同缴费年限计算,1992年1月1日后参加工作的,则必须要按照规定缴纳养老保险以后才能计算为缴费年限。
- 2014年10月1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开始实施,被诟病多年的养老金双轨制并轨,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职工与企业职工一样开始缴纳养老保险。参保职工在实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之前的工作年限是可以视同为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的,而在新制度实施之后的工作年限,则要有实际的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才行。
基本养老保险的视同缴费年限,从政策层面来划分,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的职工1992年1月1日之前的工作年限都是视同缴费年限;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2014年9月30日之前的工作年限都是视同缴费年限。参加工作时的起始日期,就是视同缴费年限开始计算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