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生育津贴的计算公式及标准,综合多个权威来源整理而成:
一、计算公式
生育津贴 = 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 30 × 产假天数
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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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平均工资 :按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若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低于单位平均工资60%或高于300%的,分别按60%或300%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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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天数 :根据生育类型确定,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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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产:128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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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产(含剖宫产):增加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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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胞胎:每多1个婴儿增加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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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产:3个月以内15天,3-7个月42天,7个月以上98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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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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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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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无法确定,按 上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 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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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职工个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高于单位300%或低于60%,均按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300%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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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贴与工资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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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 不得低于 职工产假前工资标准,若低于则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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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生育津贴高于职工产假前工资,用人单位无需补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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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情形
- 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如放置宫内节育器)的津贴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
三、示例计算
某职工2024年12月生育,单位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15000元,顺产128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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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 = 15000 / 30 × 128 = 6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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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其产假前工资为6000元,则实际发放64000元(无需补足差额)。
以上公式和标准适用于厦门地区,其他地区可能存在细微差异,建议结合当地最新政策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