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特殊病的申报认定医院是参保人员需要了解的重要信息。以下是关于石家庄特殊病申报认定医院的详细信息,包括医院名单、申报流程、所需材料和相关政策。
特殊病申报认定医院名单
市区内特殊病认定医院
石家庄市人民医院(建华、方北院区)、石家庄市第三医院、石家庄市第八医院、河北省人民医院、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河北医科大学第三医院、河北医科大学第四医院、河北省中医院、河北省儿童医院、和平医院、和平医院256临床部。
这些医院是石家庄市内的主要特殊病认定机构,具备丰富的医疗资源和专业的医疗团队,能够提供高质量的特殊病认定服务。
各县(市、区)特殊病认定医院
高邑县医院、藁城中西医结合医院、行唐县人民医院、晋州市人民医院、井陉矿区人民医院、井陉县医院、灵寿县医院、鹿泉区中医院、栾城人民医院、平山县人民医院、深泽县医院、无极县医院、新乐市医院、元氏县医院、赞皇县中医医院、赵县人民医院、正定县人民医院。
各县(市、区)的认定医院确保了特殊病认定服务的覆盖面和便捷性,方便参保人员就近进行认定。
特殊病申报认定流程
网上申报流程
- 参保人员微信搜索“河北智慧医保”,注册登录,选择“门慢门特申报”进入“河北省门诊慢性病特殊疾病申报平台”进行申报。
- 或电脑网上登录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官网(网址//ylbzj.hebei.gov.cn/),进入“个人网厅”申报平台进行申报。
- 参保人员需要在线注册,填报申报人基本信息和申报病种,同时上传原发病病历资料及所申报病种近一年的佐证材料(如门诊、住院病历资料和相关检查、化验等),自主选择具有认定资格的医疗机构,填写完整并线上提交后,申报人携带相关纸质病史资料到所选定门诊慢(特)病认定机构进行现场认定。
特殊情况下的申报流程
对于异地安置、年老或行动不便、运用智能技术困难、居住地偏远等本人不能到现场进行认定的特殊参保人员,可通过亲属、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社区居委会、参保人单位医保专管员等代办人负责完成网上申报。申报时需在系统中选择“特殊人员”选项,填报不能前往现场认定的具体原因并做出个人承诺,提交认定资料后,由医师直接在线上进行认定。
特殊病申报认定所需材料
- 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医师开具的诊断证明书(盖诊断专用章)。
- 住院病历资料复印件(出院记录、手术记录、病案首页、透析记录、三级医疗机构出具的病理报告或会诊病理报告及相关影像学报告等)。
- 身份证复印件。
- 近期免冠白色一寸证件照(背面写姓名)。
特殊病申报认定条件
- 参保人员需患指定的特殊病种,如需门诊放化疗的恶性肿瘤(含脑瘤)、需门诊透析的慢性肾功能衰竭等。
- 参保人员需提供的病历资料和诊断证明需真实有效,不得伪造或涂改。
石家庄特殊病的申报认定医院包括市区内的多家大型医院及各区县的主要医院。申报流程通过“河北智慧医保”平台或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官网进行,申报人需在线填写信息并上传相关材料,特殊情况下可由代办人代为申报。所需材料包括诊断证明、住院病历资料、身份证复印件和近期照片。认定条件严格,需确保病历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