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淮南市医疗保障局2024年发布的最新政策,门诊报销规定如下:
一、普通门诊报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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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与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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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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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起付线200元,报销比例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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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三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线400元,报销比例50%,年度支付限额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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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职工:起付线200元,报销比例70%,年度支付限额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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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医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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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起付线200元,报销比例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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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三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线400元,报销比例60%,年度支付限额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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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调整
- 2024年7月1日起执行全省统一的门诊共济保障政策,将普通门诊纳入统筹基金报销范围,取消定点签约限制,参保职工在所有具备资质的定点医疗机构均可享受报销。
二、门诊慢特病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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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种调整与支付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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肺动脉高压被调整为特殊慢性病,2024年下半年职工医保支付限额为15000元,城乡居民医保为12000元;2025年1月1日起,职工医保限额提升至30000元/年,城乡居民医保为240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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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戈谢病、结节性硬化症等9种疾病为门诊特殊慢性病,职工医保起付线600元,报销比例85%;居民医保起付线与职工医保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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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码调整
- 原高血压病种编码M03900/4000的年度支付限额分别调整为2200元/年(职工)和2000元/年(居民)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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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
- 实施“参保地政策,就医地目录”,异地患者可按参保地报销比例和限额享受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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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系统调整
- 2025年3月1日前需完成医保协议续签,协议签订后新增定点医疗机构将逐步纳入医保范围
以上政策自2024年1月1日起生效,部分调整于2024年下半年或2025年1月1日正式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