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生育津贴的计算基数主要 取决于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并遵循以下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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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公式 :生育津贴 = (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 30天)× 产假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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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数上限 :如果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高于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则按照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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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数下限 :如果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低于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则按照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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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工资 :对于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生育津贴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于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生育津贴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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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 :生育津贴的基数也是依据公司上一年为每位员工实际申报并缴付的月平均工资来计算。
生育津贴的计算基数主要是 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并根据具体情况可能会有所调整。建议用人单位和职工了解当地的具体政策,以确保生育津贴的计算和支付符合相关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