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1月1日起实施的重庆市最低工资标准,具体如下:
一、最低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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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城区及大部分区县
全日制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为 2330元/月 ,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 23元/小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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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县(自治县)
城口县、丰都县等15个县(自治县)全日制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为 2200元/月 ,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 22元/小时 。
二、调整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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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档制结构 :主城区实行两档月最低工资标准(2330元和2200元),其余县(自治县)统一执行2200元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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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范围 :仅适用于在岗职工,退休、下岗人员不在此范围内。
三、社会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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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成本压力 :主城区2330元/月的标准仍难以覆盖住房、饮食等基本开支,尤其是低收入群体生活质量面临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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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趋势 :随着物价上涨,最低工资标准将逐步提高。
以上信息综合自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政府官网发布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