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医保门诊报销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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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共济保障:六安市自2022年7月1日起开始执行全省统一的门诊共济保障待遇。办理过备案手续的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长期驻外工作人员可以在备案地享受普通门诊保障待遇,按照统筹地区医保报销政策执行。具体为:年度起付标准为800元,政策范围内普通门诊费用在一级、二级、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支付比例分别为60%、55%、50%,退休职工的支付比例高于在职职工5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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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特病报销:六安市门诊慢特病报销办法适用于六安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门诊慢特病管理。慢特病用药执行《安徽省基本医疗保险慢特病门诊用药目录(试行)》(以下简称《用药目录》),实行动态调整。《用药目录》内的医药费用由医保基金按规定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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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急诊报销:门诊急诊符合医保范围内费用,按普通门诊政策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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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报销:参保群众已办理相关慢性病病种在生效后,其在异地协议定点医药机构发生发的符合门诊慢特病诊疗范围内的医药费用可以纳入报销。起付线为500元;支付限额为基本医疗封顶线的病种,支付比例参照普通住院,其余病种支付比例为60%;同时享受多种门诊慢特病待遇的,一个年度只计算一次起付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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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门诊费用报销: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救治有关的门诊费用继续实施专项保障,不设起付线和封顶线,报销比例从70%提高到75%。
请注意,具体的报销比例和条件可能会随着政策的变化而更新,建议及时关注当地医保部门发布的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