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1月1日起实施的新政策,病残津贴的申领条件主要包含以下要点:
一、申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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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要求
需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含用人单位和灵活就业参保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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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限制
必须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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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能力鉴定
需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且鉴定结论需在1年内有效。
二、可申领的病种范围
政策未明确列出具体疾病名称,但明确将 因病或非因工致残 作为核心条件。通常,重大疾病(如恶性肿瘤、严重心脑血管疾病、重大器官衰竭等)可能满足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标准,但需通过专业机构鉴定确认。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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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年限要求 :累计缴费年限需满基本养老金最低缴费年限且距离退休年龄5年(含)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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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贴计算 :按月发放,标准参照参保人员退休时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国家调整时同步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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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止发放条件 :若参保人员恢复就业并继续缴费,则自恢复缴费次月起停发津贴。
建议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及时向当地社保部门提交申请材料,确保材料齐全(如身份证、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劳动能力鉴定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