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南省澄迈县海棠区的相关规定,产假天数如下:
-
法定产假
女职工生育可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98天,其中产前可休假15天;难产增加15天;生育多胞胎每多1个婴儿增加15天;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享受15天产假,满4个月流产享受42天产假。
-
地方附加产假
海南省澄迈县海棠区根据地方政策规定,再增加产假90天。因此,总产假天数为法定产假与地方产假之和,即 188天 (98天+90天)。
-
其他说明
- 若用人单位为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工作人员,除国家产假外,还可增加3个月产假,并给予男方15天护理假,但此条款需以单位实际执行为准。
注意 :以上信息综合了国家法律法规及地方政策,具体执行可能因单位政策或政策调整有所变化,建议生育前咨询单位人事部门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