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规定,招投标活动中的竞标家数有明确的要求,具体情况如下:
1.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十六条规定,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不得限制投标人的数量,但实际开标时,投标人数量必须满足一定条件。同时,根据相关法律解释,以下条款对竞标家数有具体要求:
- 有效投标人少于3家:不得开标,必须重新招标。
2. 具体要求
- 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
- 包括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或使用国有资金投资、国际组织贷款等资金的项目。
- 招标方式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 公开招标:不得限制投标人数,但实际开标时,若有效投标人少于3家,则不得开标,必须重新招标。
- 邀请招标:建议邀请至少4家单位,以避免因投标人不足导致重新招标。
- 非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
- 可根据招标人内部管理制度或合同约定,决定是否低于3家投标人进行招标,但若采用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仍需遵守《招标投标法》的规定。
3. 特殊情况
- 若因技术复杂、有特殊要求或受自然环境限制,导致潜在投标人较少,招标人可依法申请邀请招标,但需满足相关审批要求。
- 若投标人少于3家,也可采用竞争性谈判、询价等方式进行,但需在招标文件中明确约定。
4. 总结
- 最低竞标家数: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至少需3家有效投标人才能开标,否则需重新招标。
- 特殊情况:技术复杂或条件受限的项目,可采用邀请招标或非招标方式,但需符合法律规定。
- 非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可根据招标人内部管理制度决定,但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时仍需满足3家投标人的要求。
如需进一步了解,请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相关条款或咨询专业法律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