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个月
在广州,职工需要连续缴纳生育保险满 12个月 后,才能在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享受报销待遇。如果职工在生育过程中出现并发症或合并症,例如妊娠高血压、产后大出血等,这些额外产生的医疗费用也属于报销范围内。
需要注意的是,生育津贴的计算方式是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再乘以产假天数来发放的。在广州,顺产的产假一般是98天,加上奖励假80天,总共178天;剖宫产的产假是98天+30天,再加上奖励假80天,共计208天。
如果在生育过程中有一些特殊情况,例如宝宝在出生后90天内参保,从出生之日起发生的医疗费用都能报销。
广州的职工在连续缴纳生育保险满12个月后,可以享受生育保险的报销待遇 。建议职工在生育前确认自己的生育保险缴费情况,以确保能够顺利享受相关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