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慢病报销比例根据参保类型和病种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职工医疗保险
-
门诊慢性病报销比例
-
起付标准为900元(普通门诊)或300元(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
-
超过起付标准的费用与住院费用合并计算,报销比例按职工医保住院支付比例执行
-
门诊累计报销上限为50万元
-
-
特殊病种待遇
-
尿毒症门诊透析及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实行定额结算,报销比例80%
-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在二级医疗机构治疗:
-
一档缴费报销比例70%
-
二档缴费4万元内报销比例75%,4万元以上80%
-
-
肺结核等6种慢特病:二级医疗机构一档缴费报销比例65%,三级60%;二档缴费4万元内报销比例70%,4万元以上65%
-
二、居民医疗保险
-
普通门诊慢特病
-
起付标准100元,报销比例60%
-
年度支付限额:
-
一档缴费500元
-
二档缴费1000元
-
-
合并高血压、糖尿病非胰岛素治疗患者,一档缴费年度最高支付限额1000元,二档1500元
-
-
特定门诊慢特病
-
起付标准300元,按住院标准报销
-
定额结算病种(如慢性肾衰竭透析)按80%比例报销
-
肺结核等6种病种:二级医疗机构一档缴费报销比例65%,三级60%;二档缴费4万元内70%,4万元以上65%
-
三、注意事项
-
定点医院要求 :需在指定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费用需符合医保目录
-
缴费档次影响 :同一病种不同缴费档次,年度支付限额不同
-
合并计算规则 :门诊慢特病费用与住院费用合并计算报销比例,但职工医保门诊累计报销上限为50万元
以上信息综合了2014-2024年政策文件,具体执行以2025年最新规定为准。